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商業產業同業公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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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110 年不動產成交資訊登錄機制 -系統操作說明

2021/10/22

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:
配合預售屋資訊備查機制,建商於預售屋銷售開始前,代銷業於簽訂、變更、或終止代銷契約30日內,向直轄(縣)市政府受理機關備查。
申報方式可採「憑證登錄、線上申報」或「線上登錄、紙本送件」,其受理作業分述如下:
(一)憑證登錄、線上申報(G1):
透過網際網路之「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」申報者,應按申報人之身分為公司(商業)/自然人,分別以工商憑證/自然人憑證、健保卡或其他身分驗證方式(配合系統建置時程辦理)等方式進行身分驗證後,由申報人按申報備查事由於線上自行輸入相應應填載內容,並上傳應附文件電子檔。受理機關於系統點收案件後,系統自動帶入收件日期,由受理機關分案處理。
(二)線上登錄、紙本送件(G2):
如無憑證者,得透過網際網路之「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」,於線上完成申報書登錄(申報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【變更】備查,並應於系統上傳買賣契約電子檔)後,印製「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申報書」紙本,由申報人(及其代理人)於申報書簽章確認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以臨櫃送件方式送件至受理機關,經受理機關核對申報人(含負責人及代理人)身分證明文件無誤,於申報書註明收件日期收件後分案處理。